- · 《河南图书馆学刊》栏目[06/29]
- · 《河南图书馆学刊》数据[06/29]
- · 《河南图书馆学刊》投稿[06/29]
- · 《河南图书馆学刊》征稿[06/29]
- · 《河南图书馆学刊》刊物[06/29]
一、稿件要求: 1、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、购买体验、性能详析等文章。要求稿件论点中立,论述详实,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。文章体裁不限,字数不限。 2、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(*.txt)。如果是文本文件,请注明插图位置。插图应清晰可辨,可保存为*.jpg、*.gif格式。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,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,而将插图另存,并注明插图位置。 3、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,最好压缩后发送。 4、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。例如句号为。而不是.。 5、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(真实姓名、笔名)、详细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、E-mail地址等,以便联系。 6、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。 7、我们对有一稿多投、剽窃或抄袭行为者,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、经济责任的权利。 二、投稿方式: 1、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。 2、 编译的稿件,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。 3、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、稿件著作权: 1、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,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,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。 2、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,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。 3、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、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。 4、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,即不允许一稿多投。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,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。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。 5、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: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、复制、摘编、表演、播放、展览、发行、摄制电影、电视、录像制品、录制录音制品、制作数字化制品、改编、翻译、注释、编辑,以及出版、许可其他媒体、网站及单位转载、摘编、播放、录制、翻译、注释、编辑、改编、摄制。 6、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,未经我方许可,任何网站、媒体、组织不得转载、摘编其作品。
【头条】2019河南中小学“书香校园、书香班级”
作者:网站采编关键词:
摘要: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、全省教育大会及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,落实《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》有关要求,引导全省中小学持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,倡导读书学习的文明风
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、全省教育大会及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,落实《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》有关要求,引导全省中小学持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,倡导读书学习的文明风尚,推动广大师生养成爱读书、读好书的良好习惯,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“书香校园、书香班级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教办基一〔2019〕417号)要求,经过各地推荐、专家评审,拟认定郑州市第八中学等51所学校为河南省中小学“书香校园”,郑州市第十九中学高二(12)班等74个班级为河南省中小学“书香班级”,现将具体名单进行公示。
自公布之日起七日内,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提出,并附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,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。
联系人:苏江召,电话:0371-69691896,地址: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河南省教育厅D820,邮编:450018。
附件:
1.2019年河南省中小学“书香校园”拟认定名单
2.2019年河南省中小学“书香班级”拟认定名单
河南省教育厅
2019年10月21日
2019年河南省中小学“书香校园”拟认定名单